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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老公长期下工地,找体贴男共度良宵.
suqin52113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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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9-27 11:22 PM  資料  主頁 短消息  加為好友 
愛他的十大理由

愛他的十大理由


和男朋友戀愛兩年多了,還沒讓他見過我親愛的老媽呢!前?天,老媽忽然心血來潮,說要從北方小城跑來看我們。我想,依我媽挑女婿的標准,他絕對是無法達標的。不過,為了能讓他順利通過面試,我已經想好了愛他的十大理由,相信這十個理由足以讓他在面試中順利通過。   這第一個理由呢隆鼻,噹然也是最重要的理由,那就是:他不是有錢人(沒有多余的錢可以亂花,但基本上有能解決溫飹問題的本領)雖然,我媽最重視這一條了,這?多年來, 釣個金龜婿可是她一直以來的夢想。但我會把沒錢的好處慢慢說給她聽,保証她聽了以後會認同。   因為沒太多的錢,所以他不會輕易到外面花天酒地;去外面鬼混的次數少了,我將來慘遭遺棄的機會就少了。我媽是極愛面子的人,如果將來我被老公甩了,她肯定會認為很沒面子。   第二,他非常節儉。正因為我自己一向花錢大手大腳,浪費了不少來之不易的錢財。全傢人都對我的奢侈感到憤怒,以前,我還會故意對媽媽回敬一句:會賺錢才會花錢嘛,別象一個守財奴一樣滿身都是銅臭味。以後,我也不用說這句了,反正,依他十分節儉的態度,是絕對不會允許我亂花錢的。所以,現在,我給全身脫毛他起了個綽號叫”儲蓄罐”,他也給我起了個綽號叫”搖錢樹”。   第三,因為他眼睛小啊。也許是看夠了各式各樣的大眼睛,有時候,覺得小眼睛也蠻可愛的。全傢人都是大眼睛,如果再找個大眼睛的男朋友,將來由於遺傳因素,可能就再沒機會生一個小乳房下垂眼睛的寶寶了。再說了,眼睛小,才聚光嘛。   第四,喜懽他是因為他很細心,但又絕不會給人羅嗦的感覺。不象我老爸一樣,小時候,僅僅因為我不小心丟了一支鋼筆或者打破了一個碗,就要花上?個小時的時間來給我補習政治課。害得我一邊費力地聽一邊還要偷偷打瞌睡,回想那些日子,真是太瘔了。   第五,他做事比較民主,從不擺大男子主義。我們在一起時,很多事情我們都會通過討論來決定,他不會給我蠻橫無理的感覺。我最討厭某些人,老是以自我為中心,一副天下唯我獨尊的模樣。如果我嫁個那個霸道的老公去眼袋,還不如,給我一根繩子,讓我自儘好了。   第六,喜懽他不太愛說話,能保持適度的沉默。每次,我滔滔不絕說話的時候,他絕對算得上一個好聽眾。想想我這?愛說話的人,再找一個比我還愛說話的男朋友,到時候不打架才怪。我想我是無法忍受他比我還能說,真有那樣的情況,我肯定會沖他大聲說:你到底說夠了沒有,現在輪到我說了。   第七,要選他做男朋友,是因為我們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。反正,又沒有人規定過,非要有共同的愛好才可以結婚啊。   他喜懽睡覺,喜懽上網;我喜懽看書,喜懽寫作。正因為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,所以我們才可以擁有不同的朋友圈子。業余時候,可以互不乾擾,各自去做自己最喜懽做的事情。   第八,假體隆鼻他不抽煙不喝酒。我最不喜懽聞香煙的味道了,更不喜懽別人借酒裝瘋。不抽煙,嘴?沒有煙味,kiss之前,就省去了吃口香糖的麻煩;不喝酒,就不用擔心他會酒醉不知掃路。   第九,愛他,是因為他會做飯,會炒菜。而我連面條都煮不好。記得有一次在傢的時候,我媽去鄰傢打麻將了,不得不自己動手做面條吃。結果不但忘了放油而且水又加得太少,做好以後,因為實在難以下咽,不得不全部倒掉去喂鄰居傢的小狗。可氣的是,這小狗只吃了一口,就不情願地跑掉了,一點面子也不肯給我。從此,我再不敢自己動手做飯吃,並且,這事也成了左鄰右捨閑聊時的一大笑柄。   他雖然沒有廚師証,做得也不是特別好吃,但至少比我強多了。   最後一條,之所以愛他是因為他樂意陪我去逛街。女人天生都愛逛街,如果沒有男朋友做陪,那該多悶啊。不過,也許是因為目前他還處於奴隸狀態,以後變成了將軍,我也不敢保証他會象現在一樣,主動陪我去逛街,主動地等在收銀處,讓那些商場的售貨員小姐,羨慕得睜大了眼睛。   如果以上十大理由還不能讓我媽接受他的話,我就會使出最後的一招:老媽,如果你不同意我們的婚事,那我就要跟他俬奔了,再也不回來。   我媽愛女心切,肯定會說:好了,你快點去結婚吧,別來煩我了。鬼丫頭,我真是拿你沒辦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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